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暫緩辦理社會保險費有關事宜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通告2020年第4號 2020-02-27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的決策部署,紓解企業困難,減輕資金壓力,支持復工復產,現將暫緩辦理社會保險費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符合國家減免政策的參保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自通告之日至我省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出臺前,暫緩辦理費款所屬期為2020年2月和3月的基數核定、申報繳費業務。待具體實施意見出臺后,按照新規定執行。
二、按照《關于階段性減征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意見》(冀醫保發〔2020〕2號),符合國家減免政策的參保單位,待征繳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完成后,辦理基數核定及申報繳費業務,并按新的規定執行。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