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勞務派遣制用工方式與正式工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正式工用工方式又稱合同制,是員工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是長期而穩定的,通常被大家成為“鐵飯碗”;而上面提到,勞務派遣用工不是與用工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相對于合同制來講,這種用工方式的穩定性更差,而且在很多單位里,勞務派遣的員工待遇比正式工待遇要差。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進行勞務派遣的時候,應該實行同崗同酬的薪酬計算原則,所以在勞動勞動報酬方面不應該存在區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